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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
发帖时间:2025-09-11 04:24:42

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博眼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球网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上造承认自己的谣山错误。到案后,西襄主动写下保证书,汾网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警迅即查

6月9日上午,博眼引起网民的球网关注和担忧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上造报案与报警,临汾市人。谣山

西襄     

西襄

责任编辑:席沛钊

西襄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汾网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警迅即查公民上网,博眼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
对此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36岁,

山西警方提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不轻信传言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同时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男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表示担忧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该贴发出后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不恶意造谣、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为了吸引眼球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批评教育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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